邹国安,男,汉族,1963年 9月出生,山西省垣曲县人,法律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员,四级高级检察官。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长。
邹国安同志一直奋战在反贪第一线,自1985年山西省司法学校毕业以后,就进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反贪系统工作,历任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科级检察员,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局长。从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一步一步成为检察业务的“佼佼者”,兢兢业业奋斗在基层一线的业务标兵,再到一位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岁月如梭的27年,浓缩了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奉献,和执法护民的践行风采。
自从他主持反贪工作以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综合业绩考评连续八年进入全市考评工作前三名,曾多次被授予为省、市、县级先进单位,尤其在2005年、2007年因其在全市反贪系统中的突出表现,两次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办案工作先进单位,他个人于1999年被运城地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0年被山西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五好检察干警,先后两次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2005年、2012年两度被垣曲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好检察官”,这些荣誉和光环的背后无不包含着邹国安同志的辛勤付出。
匡扶正义的“反贪战士”
邹国安同志虽然已步入“知天命”之年,但他思路清晰,经验丰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对工作有方法有策略,对检察工作宏观安排,微观做实,对于千头万绪的工作,真正做到了年年有重点,专项有成果:2002年,集中消化处理往年积案18件,甩掉了沉重的积案包袱,使全局反贪干警得以轻装上阵;2003年,狠抓“三机关一部门”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举打出声威,使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实现了从指导型向办案主体的跨越性转变;2004年,重点抓案件规范化管理,使整体工作走上健康发展轨道;2005年,在重点领域搞调查研究,办理热点、难点大案要案;2006年,集中查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贪污、受贿、挪用三类案件;2007年重点查办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该年度查办邮政中心储蓄所主任倪某挪用公款190余万元案件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案例;2008年至今围绕“三农”工作,建设农业现代化的工作大局,狠抓“三项重点工作”,力促检察工作沉入基层,服务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立查多起涉农惠民类职务犯罪案件,其中2008年度查办的垣曲县历山镇副镇长柴某贪污粮食直补款27万元案件,再次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案例。
在逐步做实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他重调研、善总结,不仅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而且还具备良好的理论功底。2008年,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调研中,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调研文章一篇,并受邀参加山西省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论坛。
坚如磐石的“铁面包公”
垣曲县是一个城镇集中化的农业县,特别是县城,到处都是扯不断的关系,丝丝相扣。可以想像,在这样一个地理和人文环境中,办理反贪案件的艰巨性。土生土长的邹国安同志有很多亲朋好友,办案中免不了有人说情,他总是以浩然正气自觉抵御来自方方面面的人情干扰及诱惑,坚持做到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打击报复。他还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得参与案件有关的活动;不得谈论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不得收受任何礼物。在办理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某受贿5万元一案时,案件刚一接手,四面八方的压力就接踵而至。在匡正祛邪与明哲自保之间,邹国安同志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办案,做到让人民称快,领导放心。
作为一名反贪局长,他既坚持原则,又顾全大局,将执法办案工作融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大局,在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时,查办了以历山镇柴某为主的一系列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2010年7月该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历山镇副镇长柴某涉嫌贪污粮食直补款,邹国安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历山镇收集柴某犯罪的相关证据,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果断决定对柴某采取拘留,面对铁的事实和证据,柴某的心里防线很快被击溃,最终供认了贪污粮食直补款27万元的犯罪事实。而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还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参与办案的一些干警流露出为难情绪,为了让办案干警排除干扰,放下包袱,邹国安同志风趣幽默的鼓励大家:“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正是他这种乐观积极的工作态度影响着干警们去攻艰克难,最终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而每一起案件成功查办背后付出的艰辛他自己埋藏在心里。无数个日夜熬红了眼睛的他,忘记了疲劳,连续加班时间最长的他,忘记了家人,与各方利益周旋斗智斗勇的他,忘记了自己,但唯一不敢怠慢的是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这不仅关系到办案质量,也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不得不慎重,不得不用心思量……
势如破竹的“办案神手”
如果说在面对压力时能够泰然自若是一种内在素质的体现的话,那么邹国安他办起案来势如破竹,任何大案要案难案一到他手里就迎刃而解了。这其中,除了他本人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外,与他一贯奉行的智慧办案、科学办案、人性化办案是分不开的。2007年在办理邮政中心储蓄所主任倪某挪用公款190万元的特大案件中,倪某挪用储户资金的种类繁多,既有养老保险金、某医院的存款这样的公共资金,还有张某、刘某、范某等20余人的私人存款,鉴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邹国安同志亲自制定侦查计划,筛选办案人员,分组办案,侦查、审讯、取证齐头并进,协调配合,五天之内就将本案彻底侦破。
俗话说“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有哪个腐败分子会爽爽快快地交待出问题呢?可邹国安就有这样的本领。他善于动脑破案,经常与他一起办案的同事也常说邹国安办案方法多、思路广,与嫌疑人谈话有一套,每次与犯罪嫌疑人谈话很少红脸,也很少用空洞的说教,但能摸透嫌疑人的心思,很多案件都是在看似漫不经心的谈话中不知不觉突破。
2008年3月我院接群众举报反映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职教中心在对外培训中存在经济问题,该中心培训科科长赵某、主任张某(正处级)涉嫌采取虚假发票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在与该案嫌疑人的对垒中,邹国安同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讲求办案谋略,此难案成功得以告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邹国安擅长现场把握住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拿捏住嫌疑人的所思所想,在思想上把嫌疑人征服,甚至连犯罪嫌疑人都这样评价他,“邹局长用心良苦,我交代得服气”。
邹国安同志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仅注重技巧,还善于总结,注重侦查技能与侦查系统的密切结合,查微析疑,提高侦查意识,以案件线索引领侦查,通过法制宣传、犯罪预防、深挖犯罪、惩防并举,走出一条“抓系统、系统抓”,用线索引领侦查的好路子。这种新颖的侦查方式与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该年在农行垣曲支行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案5人,其中大案3案3人,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引起了各兄弟单位的关注,临猗、平陆、夏县等检察机关专程派检察干警来垣学习交流。
视志如命的“拼命三郎”
十几年来,邹国安同志办案的脚步从未停歇过。挑战的极限不仅来自身体,也来自各种无形或有形的外内在压力。“我是一名检察官,办案是天职,公生明、廉生威,只有无私方能无畏。”“
这铿锵有力的话语正是他坚守职责的质朴表达。在办案中他是冲在最前面的“拼命三郎”,论年纪他最大,论休息他最少,有时身体觉着不适,他就一边吃药一边办案,没有请过一次假,而且创下院连续加班时间最长的记录——18天。局里年轻的反贪干警还为此这样描述他:“熬夜不怕通宵达旦,说理不怕口干舌燥,查帐不怕琐碎麻烦,取证不怕爬山涉水,夏天不怕酷暑高温,冬天不怕刺骨严寒。”“连局长都拼命在干,我们还哪敢放松,说实话,打心眼里佩服我们的领导,看到办案成绩,我们也很乐意跟着他吃苦,这叫苦中有乐”。一位反贪干警这样评价他们的领头人。
2011年查办垣曲县新城镇刘张村第八居民组组长毕某、会计赵某受贿20万元案件中,他与干警们一同奋战在第一线,“五加二”、“白加黑”,放弃节假日的休息,亲自制定审讯提纲,参与对关键证人的询问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为侦破这起重大受贿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虽然他已步入中年,但是他的工作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每当傍晚路过检察院的大门时,总会看到二楼他的办公室时常亮着灯,看到年轻干警懈怠时,他会很风趣的讲述当年自己骑着自行车办案时的情形,他对反贪工作的那种热忱,深深感染了每一位干警。
已经48岁的他还兢兢业业带头奋战在一线。周围的人慢慢开始理解他了,这么大年纪还能图什么名利?其实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支配着他。正因有了这股信念和责任,从他身上感觉不到岁月衰老的痕迹,反而散发出了更加质朴而铿锵的活力与坚毅。只要在岗一天,就要认真地工作,就要投入地工作,这种忘我的精神也在感染着他身边越来越多的人。
心如止水的“清白人生”
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甚至让人记恨一辈子。邹国安同志奋战在反贪事业的二十五年的时间里,正因为这种办案“一条筋”的性格,为此他得罪了很多亲戚、朋友、同事。对此,邹国安不以为然,因为他心如止水,认为这一切是工作的性质使然。
与邹国安闲聊时,总会聊到这样一个话题:“反贪工作是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你何苦呢。”但他总是回答得很诙谐:“别人不喜欢做的工作,我才会做出成绩来,这也叫作‘取长补短’么,何况这项工作总要有人去做吧。”看似一句调侃的语气,却道出了邹国安同志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反贪事业的执着。
反贪事业的惊风骇浪,让他的每一天过得都不平淡。对邹国安来说,工作上的苦,细细咀嚼还能咽下;生活上的苦,有着妻儿的理解支持,也能扛着,可最让邹国安感到难受的,是周围人对他的不理解。但他从来没有因为抹不开情面而纵容犯罪,当人之常情与办案原则发生冲突时,邹国安选择的是原则,为此他得罪了很多亲戚、朋友、同事。既然选择了这一“得罪人”的事业,就要坚持职业道德。他相信,只要自己清白做人、秉公办事,“群众心里有杆称”,所有的付出,终会得到社会的承认。
从事反贪工作多年,碰到诱惑的东西也多,但邹国安同志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始终做到不为情所动、不为权所惧、不为财所诱。“‘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自己过好廉洁关,反腐败才会掷地有声。”邹国安如是说。
纵观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历年来所办理的大、要案,邹国安都能信口道来,就好像他自己加工的产品一样,每一道关键的工序都有他的烙印,因为这其中凝聚了邹国安太多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