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朔州市中级法院7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第一天,该团伙主犯赵凤林否认了大部分指控。
大剧院“临时客串”法庭
7月27日一大早,为满足大量群众旁听需求,应县大剧院“临时客串”法庭。震惊全国的特大拐卖儿童案就在这里开庭。入口处,首次安放了安检设备。不到7点半,就有人坐在了旁听席上。为保证庭审安全,法院法警逐一对每位入场旁听群众所带物品进行检查。不到开庭时间,可容纳200多人的群众旁听区域已座无虚席。
经查,2007年以来,以被告人赵凤林、闫永花为首的跨省拐卖婴儿犯罪团伙,以给亲戚抱养、哄骗等方式先后从山西应县、山阴、怀仁以及河北蔚县等地,以1名男婴2.5万元左右、1名女婴1万元左右的价格“购买”婴儿数十名。每“购买”1名婴儿,团伙中的“中介人”均会从赵、闫等人手中获得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中介费”。此后,赵、闫等人又分别以1名男婴3.5万元、1名女婴2.5万元左右的价格转手将婴儿卖给外地的赵东升、赵洪涛、赵洪永、耿秀彩等人。
一份读了90分钟的起诉书
8时32分,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带被告人到庭!”首批被提起公诉的26名涉案人员,在武警押解下,悉数进入法庭。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身穿“001”号囚服的赵凤林。见此案主犯入场,旁听席内一阵骚乱。
由于身患尿毒症,赵凤林双腿基本丧失行走功能。从剧场侧门入口到被告人席不到30步的距离,赵凤林两次要求休息。为节约时间,两位武警只得将其架起,快步行走后将其放在被告人席上。
8时55分,法官逐一核实26名被告人身份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赵凤林,女,1956年出生……”
此时的赵凤林对起诉内容并不关心,她只是侧着身体,用眼睛死死盯着站在身旁的女儿闫永花。案发后,由于异地关押的缘故,这对母女已经有几个月没见了。
对于母亲炙热的目光,神情木讷的闫永花丝毫没有察觉。
10点30分,涉及87项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终于读完。
说起贩婴,她“一问三不知”
在上午的法庭调查阶段,赵凤林几乎用到了所有带“不”的语句。
对于涉案的同伙——回答不认识、“年龄大了”不记得。
对于贩卖婴儿的事实——“我从不害人,我是在救那些孩子,我再说一遍,我是在救他们。”
对于“救孩子”后大肆加价销售的原因——赵凤林夹起嗓子,用略带哭腔的声音告诉法官,“以此为买卖,是自己生病后的不得已”。
对于女儿成为“二把手”的事实——赵凤林当庭恳求法庭轻判自己的女儿,“卖孩子的事情,都是我上吊、喝毒药逼着她做的,不能怪她”。
对于经自己手究竟贩卖了多少婴儿——赵凤林在庭审中明确表态,自己年纪大了,脑子就不好用了。
庭审在中午简短休息后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由5名检察官担任出庭公诉人,辩护席上坐满了被告人赵凤林等人的14名辩护律师。一天的庭审中,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分别作了陈述和辩解,公诉人和辩护人依次对被告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发问。
7月28日,庭审进入第二天。公诉人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对以赵凤林为首的26名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予以指控。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线索复杂烦琐,预计此案将开庭审理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