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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10-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0年02月10日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建明

  各位代表: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省检察院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30条意见和要求,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实践活动,共有453名检察长、副检察长,3100多名检察人员参加了调研,走访干部群众11000多人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群众参加座谈800余次。坚决查办危害“三个发展”的犯罪,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84件768人,起诉539件894人;查办煤焦领域职务犯罪140件149人,查办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62件73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180件185人。在执法办案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六个界限”,特别是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严格做到“六个不轻易”和“六个严禁”,尽可能减少不利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国庆安保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136件23572人,起诉18626件29696人。批捕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枪涉爆犯罪9040件15095人,起诉11030件17526人;批捕黑恶势力犯罪6件70人,起诉5件55人。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3096人做出不批捕决定,对1290人做出不起诉决定。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寻访、定期走访等形式,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共受理涉检信访案件2530件,办结2329件。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排查出2004年以来涉检信访积案54件,办结45件。做好国庆期间涉检信访工作,采取派员驻京接访、领导直接包案等措施,实现了涉检进京非正常零上访目标。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共查办职务犯罪1226件1414人,其中大案78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68人(厅级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53件156人,查办社会保障、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55件165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227件272人。省市两级检察院受理下一级检察院提请逮捕的职务犯罪82件93人,决定逮捕73件82人,不捕9件11人。加强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案件”222件237人。法院已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99.82%,为5年来最高。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同省人大内司委召开座谈会,启动了“五个一”宣传活动。召开第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明确了重点、目标和措施。开展警示教育103次,提出检察建议151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2件。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94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69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874件,依法追加逮捕716人,依法追加起诉74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213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了抗诉;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的案件41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1件,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案件1209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60人次,纠正1144人次;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19件19人;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和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检察院出台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思想政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活动,大力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5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省检察院连续5年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对2004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涉案款物处理情况逐案检查,发现并纠正172件。省检察院开展大规模督察3次,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7件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对市级院开展巡视2次,上级院列席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38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职务犯罪侦查、司法考试等培训班534期,培训1万余人次,233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检察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省检察院出台了《山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五年规划(2010年-2014年)》,从服务大局、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提出了77条任务和措施。下发了基层院建设实施意见,确立了22个基层院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试点单位。加大经费保障力度,80.5%的基层院落实了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省检察院为基层院发放了一批办案设备和业务用车。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重要工作,认真执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60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60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260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转办交办的340件案件全部办结。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得不够紧密,存在孤立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有差距,监督不力、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尤其是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还不够多;四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以权谋私、执法犯法;五是科技强检步伐较慢,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六是基层基础建设亟待加强,部分基层检察院还存在检察官断档、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统筹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努力把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服务“三个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服务“三个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开展设立乡镇检察室试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联系、协调,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煤焦、民生、涉农、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资源开发、审批、整合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推进侦查工作机制建设,实行职务犯罪侦查资格认证制度。认真贯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公正。

  三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实施“351”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坚持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健全由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规范。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能够公开的一律向社会公开。改进执法考评工作,形成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执法导向。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个严禁”的规定,对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加快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工作机制,省市两级院要确定专门机构办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认真落实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建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发送对象、适用范围、制发主体和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完善上级领导下级工作的程序、方式,建立全省三级检察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检察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检察工作的发展根基。制订《山西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标准》,抓好“四化”建设示范院的培养、管理和推广,切实发挥基层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招录检察机关公务员工作,努力解决基层检察人员短缺问题。认真落实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基础网络和应用平台建设,完成12309电话举报系统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和科技装备建设,为基层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和决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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