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
共立案侦查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2案24人,同比上升15.8%。
二、狠抓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
认真开展对同级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审查监督工作,使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置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下。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共审查两级法院裁定减刑、假释4661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131件,已纠正2717件,纠正率为86.7%,同比上升219%。其中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208件,已纠正206件,纠正率为99%。认真开展了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对2010年10月底前仍处在保外就医期间的人员普遍进行了一次清查。
三、深入开展了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
把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确定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指导,督办协调。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台帐,加强督办。由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察,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目前,全省久押不决案件已减少至34案46人。
四、认真抓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
组织开展了监外执行工作大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特别是晋中市和顺县检察院,积极创新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和顺县院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做法做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