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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检协“成长·成才·成功”征文] 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
时间:2011-02-15  作者:刘玉萍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71227日,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难以忘怀、值得铭记的日子。因为历时四个月的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的评选结果,就是在这一天,伴随着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颁奖仪式的举行而正式揭晓的。作为一名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的基层检察官,有幸名列其中,撷取“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这一共和国检察官最高奖项,是我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回想起当时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手中接过奖牌时的情形,至今仍令我激动不已。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和那个年代的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高中毕业后我先是到农村插队,再分配到工厂工作,走上检察之路纯属偶然。或许真如沈从文先生所言:“凡事皆若偶然的凑巧,结果若宿命的必然”。1985年,我在刚到而立之年且已结婚生子、工作安然的情况下,意外见到一则检察机关从国营企业中30岁以下的高中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的公告,内心不禁怦然一动:自己刚好符合报名条件。于是,基于对检察工作单纯的向往和年轻人跃跃欲试的冲动,我鼓起勇气报了名。最终,经过考试选拔,过关斩将,我如愿穿上了豆绿色的检察服。

  1985年注定成为我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转折。

  20年的岁月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回望自己从检20多年成长、成才、成功所走过的道路,尽管写满了挫折和艰辛,收获和喜悦,但在我看来每一个脚印仍是那样清晰,那么坚定。

  ——刻苦钻研,咬定一个“学”字

  一位名人曾经讲过,如果把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的话,学习其实就是工作的一部分。20多年来,我牢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咬定学字不放松。由于2003年初从事监所检察工作之前,我一直在政治部门工作,所以我购买的成百部书籍、剪辑的成千篇文章、摘录的数万字笔记大都与本职工作相关。因为我深谙“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从业之道,也始终在争取使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做到自己的最好。期间,我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的论文,一篇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两篇获得山西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一篇获得晋中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04月,我走上了全省监所检察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的讲台,讲授监所检察业务及办案技巧,得到同行的好评。

  ——勤勉敬业,突出一个“责”字

  责任心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一种心理的自觉、境界的升华。检察工作是平凡的,但检察官的职责是神圣的。从检20多年来,不论在哪个岗位工作,我都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实现尽善尽美。

  监所检察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担任监所检察处处长以来,我迎难而上,顶住压力,先后主办了20多起监狱、看守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75%以上。我主办的介休法院刑庭庭长李XX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案件,李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登载并编入“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教材;我所主办的太谷看守所所长等三人受贿犯罪窝案,被推荐为当年全市政法系统精品案件。

  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中,我亲自组织对职务犯罪罪犯保外就医的异地秘密体检,当时说情、打听鉴定医院者众多,但我严守办案纪律,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依据鉴定医院出具的结论,将1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凭借强烈的责任心,我带领监所处的同志们攻坚克难,努力拼搏,取得了不俗的工作业绩。年终考评连续7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其中2007年至2009年名列全省第一。监所处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先进集体”,被中央综治委等五部委表彰为“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刚柔相济,坚守一个“情”字

  监狱、看守所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最敏感的地方。相对于自由人来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实际工作中,在敢于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我十分注重通过履行职责,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在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中,我执笔起草的“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实施意见”,先后被省院、市委政法委转发,我市清超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我先后主办了三起监狱干警虐待服刑人员案件;先后依法纠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案件20多起,最长的半年,最短的两天;先后就牢头狱霸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通过受理在押人员申诉,协调解决服刑人员立功兑现、扣押款物退回等诉求5件。公平正义是检察官共同的价值取向,我就是这样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为在押人员维权,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党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保障了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你努力了,你付出了,总会有一些关注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你。2005年,晋中市院党组、晋中市妇联、省院监所处先后分别做出向我学习的决定,我先后被评为山西省十杰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可以说,这几年我是在荣誉的风口浪尖上度过的,特别是2008年元旦过后我从北京领奖回来,遇到的是气氛热烈的欢迎场面,不曾预料的省、市领导接见,接二连三的媒体采访……荣誉面前我保持了异常清醒的头脑,我经常告诫自己:荣誉是激励、是鞭策,一定要放得下名缰利锁,在平凡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一定要无愧于“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的光荣称号。令人欣慰的是,这一点我做到了。我将继续做下去。

                                                                                                         (作者单位: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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