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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职责 服务山西转型跨越发展
时间:2012-03-01  作者:杨司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2012年,是山西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服务保障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全面实施“十二五”时期山西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更加自觉地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转型跨越发展重大措施的有效落实。围绕综改试验区建设,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的各类犯罪,突出查办影响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职务犯罪,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跟踪预防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继续抓好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保障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打击文化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障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二、更加积极地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落实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的服务管理,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意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更加有力地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推行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无罪判决案件专报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不断提高批捕、起诉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开展查办损害投资环境、煤焦、涉农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落实和完善“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推进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实施《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实施细则》,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扎实抓好四个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

  四、更加严格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巩固检察人员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实施“351”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全面完成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的培养任务。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全面启动新一轮全员轮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引领带动作用,举办全省检察文化巡礼活动,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先进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五、更加扎实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四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协调发展、整体提高。加强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部分市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工作。稳步探索和推进派出乡镇检察室建设,不断提高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水平。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抓紧建设检察专线网,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以“两房”为重点的办案办公条件全面改善,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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